关于举办2017年度环境噪声管理培训班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:
为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,提高各地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水平,根据《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培训计划》,我部决定举办2017年度环境噪声管理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(一)时间:2017年9月6-8日(9月6日报到)
(二)培训地点:重庆科技学院。
报到地点:重庆重科大酒店。
二、培训内容
声环境功能区划、环境噪声相关标准解读、国外环境噪声管理情况、地方环境噪声管理经验介绍等。
三、参加人员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(厅)环境噪声管理工作处室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各1名,部分地市环境噪声管理人员(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)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培训由环境保护部大气司主办,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。
(二)请各省级环保部门做好本地区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,并于2017年8月30日前统一将培训班报名表(见附件2)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:zaosheng@acee.org.cn。
(三)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(含食宿费)。往返交通费用自理。
(四)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(一)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周鑫
电话:(010)84915326;13811400830
(二)环境保护部大气司 胡俊杰
电话:(010)66556879;15120002201
附件:1.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
2017年7月31日
抄送: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。
附件1
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
序 号 省 份 名额(人) 1 北京 2 2 天津 2 3 河北 4 4 山西 4 5 内蒙古 4 6 辽宁 4 7 吉林 4 8 黑龙江 4 9 上海 2 10 江苏 5 11 浙江 4 12 安徽 5 13 福建 5 14 江西 4 15 山东 5 16 河南 5 17 湖北 4 18 湖南 4 19 广东 5 20 广西 4 21 海南 3 22 重庆 4 23 四川 5 24 贵州 3 25 云南 3 26 西藏 2 27 陕西 4 28 甘肃 4 29 青海 4 30 宁夏 3 31 新疆 3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